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110 年第 16 題單選題考點:比例分擔公式考點:順序主義錯誤
甲有房屋一棟,價值 3,000 萬元,先後向 A 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 1,500 萬元、向 B 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 1,000 萬元、向 C 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 1,000 萬元、向 D 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 500 萬元,保險期間均為 1 年。投保 1 個月後,該屋發生火災事故,房屋全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甲為善意且為通知,則 A、B、C、D 所應負之保險責任各為 1,125 萬元、750 萬元、750 萬元、375 萬元正確答案
B若甲為善意且為通知,則 A、B、C、D 所應負之保險責任各為 1,500 萬元、1,000 萬元、500 萬元、0 元
C甲得向保險人請求依其責任比例返還保險費
D若甲為善意且為通知,則 A、B、C、D 所應負之保險責任各為 750 萬元
A正確答案
複保險善意且通知時,各保險人按保險金額比例分擔,但總額以保險價額為限。
逐選項解析
A若甲為善意且為通知,則 A、B、C、D 所應負之保險責任各為 1,125 萬元、750 萬元、750 萬元、375 萬元比例分擔公式✓ 正確
總保額 1500+1000+1000+500=4000 萬,保險價額 3000 萬。各保險人按比例分擔:A=1500×(3000/4000)=1125 萬、B=1000×3/4=750 萬、C=750 萬、D=500×3/4=375 萬。合計 3000 萬,符合保險法第 38 條。
B若甲為善意且為通知,則 A、B、C、D 所應負之保險責任各為 1,500 萬元、1,000 萬元、500 萬元、0 元順序主義錯誤✕ 易錯陷阱
此為「順序填補」錯誤觀念,我國採比例分擔主義,非按投保先後順序由先投保者全額賠償。善意複保險不會讓 D 保險公司完全免責。
D若甲為善意且為通知,則 A、B、C、D 所應負之保險責任各為 750 萬元✕ 易錯陷阱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