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對於當事人之送達,因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以黏貼於行政機關公告欄、但未同時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之方式對應受送達人為公示送達。關於此送達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未送達於當事人本人,不發生送達之效果
B自公告之翌日起生效
C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正確答案
D自公告黏貼於公告欄最後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答案與詳解
依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一般公示送達自公告(或最後登載)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未刊登公報或新聞紙僅黏貼公告欄者,自公告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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