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關於公法上請求權之時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務人因時效完成而發生抗辯權
B因行政處分而中斷之時效,自行政處分送達相對人或使其知悉時,重行起算
C行政處分如因撤銷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正確答案
D行政處分如因廢止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重行起算時效
答案與詳解
依行政程序法第132條規定,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因為處分溯及失效,等同中斷事由自始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