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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考試-法警類科司法四等考試-執行員類科
行政法概要111 年第 48 題單選題考點:私經濟行政排除考點:權利侵害要件

下列何者非屬國家損失補償之共同成立要件?

A須屬於從事私經濟行政之行為正確答案
B須對財產或其他權利之侵害
C侵害須達嚴重程度或已構成特別犧牲
D須為合法行為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國家損失補償針對『合法公權力行為』造成之特別犧牲,私經濟行政不在其列。

逐選項解析

A須屬於從事私經濟行政之行為私經濟行政排除✓ 正確
錯誤敘述(即本題答案)。損失補償限於『公權力行政』之合法行為,私經濟行政(如政府採購、國庫行為)造成損害應依民法處理,與損失補償無關。
B須對財產或其他權利之侵害權利侵害要件✕ 錯誤
正確要件。損失補償須對人民財產權或其他權利造成侵害,若無權利受損自無補償必要。
C侵害須達嚴重程度或已構成特別犧牲✕ 錯誤
D須為合法行為✕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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