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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司法四等考試-法警類科司法四等考試-執行員類科
行政法概要11249單選題

對於同一國家賠償事件,數機關均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應以書面通知未被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參加協議
B未被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未參加協議者,應自行與請求權人進行協議正確答案
C請求權人得對賠償義務機關中之一機關,或數機關,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D請求權人如同時或先後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全部或一部之賠償時,應載明其已向其他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之金額或申請回復原狀之內容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數機關共同負國賠責任時,被請求機關應通知其他機關參加協議,未被請求機關視同已參加,無須自行協議。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依施行細則第 22 條第 2 項,未被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經通知未參加協議者,視為已參加協議,並非「自行與請求權人協議」。這是本題陷阱所在。

考點:書面通知義務考點:視為參加協議考點:請求權人選擇權考點:告知義務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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