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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司法四等考試-法警類科司法四等考試-執行員類科
行政法概要11243單選題

甲欲參加國家考試,報名後考選部以其資格不符而拒絕其報考,甲若仍希望參加該次考試,依法應如何請求救濟?

A立即向行政法院提起確認無效之訴
B立即向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正確答案
C立即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之假處分
D立即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之訴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考試在即無法等訴訟確定,應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暫時取得應考資格。

為什麼答案是 B

甲尚未取得應考資格(爭執中之法律關係),為避免考試過後救濟無實益,可依行訴法第298條第2項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暫時賦予應考地位。

考點:確認訴訟要件考點: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考點:停止執行考點:撤銷訴訟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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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