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06 年第 7 題單選題
有民眾檢舉大樓住戶甲所飼養之貓狗有妨害安寧及排泄物未清等情事,已達令人難以忍受程度,你被派赴現場處理,下列何項處置不適當?
A抵達現場後,立即回報派出所值班或分局勤務指揮中心
B向報案人詢明案情,並就現場狀況查證是否有違法情事
C因貓狗叫聲之噪音不易量測,應即轉請環保機關處理正確答案
D查明有貓狗等排泄物未清情事,應即通知環保及公寓大廈等相關主管機關到場處理
C正確答案
此題為反向題,C 處置不適當——貓狗叫聲噪音雖不易量測,警察仍應先到場查證並勸導,而非立即轉推環保機關。
為什麼答案是 C
貓狗噪音雖不易量測,但警察職權行使法與社維法第 72 條(噪音妨害安寧)仍賦予員警到場勸導、制止之權責。直接轉推環保機關是消極卸責,處置不適當,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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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此題為反向題,C 處置不適當——貓狗叫聲噪音雖不易量測,警察仍應先到場查證並勸導,而非立即轉推環保機關。
看到「立即轉請他機關」就要警覺——警察應先到場查處,不能一來就推案!
逐選項分析
A✕
抵達現場立即回報值班或勤務指揮中心,是員警處理各類案件的標準 SOP,確保後續支援與責任明確,做法正確。
B✕
向報案人詢問案情、查證現場是否有違法事實,是員警受理檢舉案件的基本動作,符合正當程序,處置適當。
C✓ 正確
貓狗噪音雖不易量測,但警察職權行使法與社維法第 72 條(噪音妨害安寧)仍賦予員警到場勸導、制止之權責。直接轉推環保機關是消極卸責,處置不適當,為本題答案。
D✕
排泄物未清涉及環保(廢棄物清理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住戶義務,屬其他機關主管事項,通知相關機關到場共同處理符合分工原則,處置適當。
寵物擾鄰案件 警察處置分工
| 情事 | 主管法規 | 處理機關 | 警察角色 |
|---|
| 貓狗叫聲妨害安寧 | 社維法第72條 | 警察機關 | 到場勸導、舉發 |
| 噪音量測超標 | 噪音管制法 | 環保機關 | 協助通報 |
| 排泄物未清 | 廢棄物清理法 | 環保機關 | 通知並協處 |
| 住戶違反規約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地方建管/公所 | 通報主管機關 |
陷阱在「噪音不易量測 → 轉給環保機關」看似合理,實則顛倒。社維法第 72 條妨害安寧的「令人難以忍受」由員警現場認定即可,不必量測分貝。員警不能因為舉證困難就推給他機關,否則違反即時到場處置的勤務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