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社會救助法第 5 條之 1 規定,家庭總收入之計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已就業但未能提出薪資證明且財稅資料查無工作收入者,其工作收入依基本工資計算正確答案
B有工作能力但未就業者,依基本工資核算其收入
C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期間,不計算工作收入,但領取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併入其他收入計算
D建教生參加建教合作計畫所領取的職業技能訓練生活津貼不予列計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題目要選)。已就業但未能提出薪資證明者,應依勞保投保金額或職類別通常工資計算,而非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是用來核算「有工作能力但未就業者」的推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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