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管理人員類別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113 年第 25 題單選題
警察機關為政府機關之一環,為建設均需進行採購行為,下列何者並非政府採購之基本原則?
A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
B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
C得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
D機關採購不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政府採購法明定機關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D 敘述與法條相反故為非。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政府採購法第 5 條第 1 項明定:機關採購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本選項說「不得委託」完全與法條相反,即為本題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政府採購法明定機關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D 敘述與法條相反故為非。
看到「不得委託」先警覺!政府採購法第 5 條明文允許委託代辦。
逐選項分析
A✕
政府採購法第 6 條第 1 項明定,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此為採購基本原則,敘述正確。
B✕
政府採購法第 6 條第 1 項後段規定,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即平等對待原則,敘述正確。
C✕
政府採購法第 6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採購人員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不受他人干涉,敘述正確。
D✓ 正確
錯誤!政府採購法第 5 條第 1 項明定:機關採購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本選項說「不得委託」完全與法條相反,即為本題正解。
政府採購法基本原則(第 5、6 條)
| 條文 | 原則 | 內容 | 考點 |
|---|
| 第5條 | 得委託代辦 | 機關採購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 | D 選項陷阱 |
| 第6條Ⅰ | 公共利益/公平合理 | 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 | A 選項 |
| 第6條Ⅰ | 平等待遇 | 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 | B 選項 |
| 第6條Ⅱ | 專業判斷 | 基於公益、效益、專業為採購決定 | C 選項 |
D 選項把「得委託」偷換成「不得委託」,是標準的否定顛倒陷阱。政府採購實務上常見委託代辦(如委託專業營建單位辦理工程採購),考生若沒背到第 5 條就容易漏掉這個反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