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法律廉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3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解釋,關於公務人員權利救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對於公務人員不當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不得提起行政訴訟之救濟
B公務人員僅受服公職權之基本權利保障
C公務人員認其權利遭受違法侵害,得依相關措施與爭議之性質,提起相應之行政訴訟,不因其身分而異其保障正確答案
D業務性質特殊機關之公務人員,亦應享有與一般公務人員相同之服勤時間與休假制度
C正確答案
公務員不是訴訟權二等公民,權利受違法侵害時,仍得依爭議性質提行政訴訟。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這幾乎就是釋字785號的標準答案:公務人員因公法上爭議認權利遭違法侵害,得按措施與爭議性質,依法提起相應行政訴訟,不因公務人員身分而降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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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務員不是訴訟權二等公民,權利受違法侵害時,仍得依爭議性質提行政訴訟。
看到「不因公務人員身分而異其保障」就是釋字785號核心句,直接選 C。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在「不得提起行政訴訟」。釋字785號強調,有權利即有救濟;公務人員對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處置,如認權利受違法侵害,仍可能依爭議性質提起相應行政訴訟。
B✕ 陷阱
錯在「僅受服公職權保障」。公務人員雖有服公職權,但仍是基本權主體,訴訟權、健康權等權利也可能受保障,不能用公務員身分把基本權保障壓縮成單一權利。
C✓ 正確
正確。這幾乎就是釋字785號的標準答案:公務人員因公法上爭議認權利遭違法侵害,得按措施與爭議性質,依法提起相應行政訴訟,不因公務人員身分而降低保障。
D✕ 陷阱
錯在「相同」。業務性質特殊機關,例如外勤消防人員,因任務特殊,得有不同於一般公務人員的服勤與休假制度;重點是仍須有最低健康權保護與合理框架規範。
釋字785號公務人員權利救濟核心
| 考點 | 正確理解 | 常見錯法 | 代表選項 |
|---|
| 訴訟權 | 公務員權利受違法侵害,得依爭議性質提行政訴訟 | 以公務員身分否定司法救濟 | C |
| 基本權保障 | 公務員仍是基本權主體 | 說只保障服公職權 | B |
| 特殊勤務 | 可有不同勤休制度,但要有健康權最低保護 | 要求完全等同一般公務員 | D |
| 管理措施 | 不當管理或工作條件處置,仍可能進入行政訴訟 | 認為一律不得訴訟 | A |
本題最愛把「公務人員有申訴、再申訴」偷換成「不得行政訴訟」。釋字785號真正重點是打破身分限制:只要權利受違法侵害,仍要回到爭議性質判斷可否提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