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政處分之作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書面作成之行政處分,應記載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
B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雖違反要式之要求,得予以補正正確答案
C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D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要求作成書面時,處分機關不得拒絕
答案與詳解
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2款明文:「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行政處分無效。無效是法律明定的重大瑕疵效果,並非可透過第114條補正使其有效。本選項把「無效」說成「得補正」,屬概念顛倒,為本題錯誤敘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