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警察人員人事事項之敘述,何者正確?
A警察官、職合一
B警察人員升遷,主要依公務人員陞遷法之規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乃補充規定
C警監官等分為特、一、二、三、四階正確答案
D初任警佐官等人員,其年齡不得超過35歲
C正確答案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採官職分立制,警監分特、一至四階共五階,屬專業人事法規。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警監官等分為特階、一階、二階、三階、四階共五個階級,其中特階為最高階(如警政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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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採官職分立制,警監分特、一至四階共五階,屬專業人事法規。
警察「官職分立」不是合一,警監「特階+一到四階」共5階,記住這兩個關鍵數字就能秒殺。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警察人員採「官職分立制」而非官職合一。官等代表資格(如警監、警正、警佐),職務則另有編階,兩者分開設計,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
B✕ 陷阱
剛好相反!警察人員為特殊人事體系,升遷主要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才是補充適用,順序不可顛倒。
C✓ 正確
正解。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警監官等分為特階、一階、二階、三階、四階共五個階級,其中特階為最高階(如警政署長)。
D✕ 陷阱
條例並無「初任警佐35歲年齡上限」的規定。警察考試有年齡限制(警專、警大入學年齡),但初任官等本身並無此條文,屬於杜撰。
警察官等階級一覽
| 官等 | 階級數 | 階別 | 代表職務 |
|---|
| 警監 | 5階 | 特、一、二、三、四階 | 警政署長、局長 |
| 警正 | 4階 | 一、二、三、四階 | 分局長、隊長 |
| 警佐 | 4階 | 一、二、三、四階 | 巡佐、警員 |
A 選項把「官職分立」偷換成「官職合一」,一字之差考生常失分。B 選項則把法規適用的「主從順序」顛倒——警察人事是特別法,優先於一般公務員陞遷法,這是特別法優先原則的典型應用。
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