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去年為全家人投保壽險,所繳保費如下:本人年繳3.6萬元,妻子年繳2.4萬元,兒子月繳2千元,女兒月繳1千元,老林與妻子是在3月1日投保,兩個子女則是在8月1日。若翌年5月全家採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並用標準扣除額方式,則可扣除的保費為?
A10.8萬元
B9.6萬元
C8.4萬元
D0元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綜所稅採『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二擇一,人身保險費屬列舉扣除項目。選標準扣除額即放棄列舉,保費扣除額為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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