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夜間在臺北市區騎乘機車時,因未開大燈且超速行駛,以致未注意到路面已設立警告標誌,但尚未及時修復的坑洞,從而甲衝入坑洞摔車受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共設施瑕疵之國家賠償以設置機關或公務員有故意或過失為前提要件,本案臺北市政府已經設立警告標誌,因此臺北市政府不須負擔國家賠償責任正確答案
B由於駕駛人甲與有過失,所以臺北市政府可以主張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C人民因公共設施瑕疵而遭受損害,不論管領之機關或公務員有無故意或過失,臺北市政府仍須負擔國家賠償責任
D甲必須先與臺北市政府進行協議,當協議不成,才能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