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稅務法規大意105 年第 32 題單選題考點:規定地價週期考點:土地現值公告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每幾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而土地現值則是多久公告一次?
A3 年;1 年正確答案
B3 年;2 年
C2 年;1 年
D2 年;2 年
A正確答案
本題為民國 105 年考題,依當年適用之規定,重新規定地價週期為 3 年,公告土地現值為每年 1 次,故官方答案為 A。現行法已修正為每 2 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考生須注意新舊法差異。
逐選項解析
A3 年;1 年規定地價週期✓ 正確
本選項符合修法前之規定。依民國 105 年考試當時之規定,重新規定地價週期為 3 年;而現行平均地權條例第 46 條規定土地現值表「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即 1 年 1 次。故當年官方答案為 A。
B3 年;2 年土地現值公告✕ 錯誤
公告土地現值依現行平均地權條例第 46 條規定「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即每 1 年公告一次,而非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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