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稅務法規大意105 年第 7 題單選題
下列關於民國 105 年起實施之個人房地合一課稅稅率的敘述,何者錯誤?
A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屋、土地期間在一年以內者,稅率為 45%
B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屋、土地期間在二年以上者,稅率為 20%正確答案
C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因非自願離職致使交易持有期間在二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者,稅率為 20%
D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二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土地者,稅率為 20%
B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房地合一稅率,非境內居住個人持有超過二年稅率應為35%,選項B誤植為20%,故為錯誤敘述。
逐選項解析
A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屋、土地期間在一年以內者,稅率為 45%✕ 錯誤
依所得稅法第14-4條第3項第4款第1目,境內居住個人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者稅率45%,一年以內當然適用45%,敘述正確。
B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屋、土地期間在二年以上者,稅率為 20%✓ 正確
C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因非自願離職致使交易持有期間在二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者,稅率為 20%✕ 錯誤
依所得稅法第14-4條第3項第4款第5目,因非自願離職等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五年以下之房地,稅率為20%,二年以下當然涵蓋在內,敘述正確。
D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二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土地者,稅率為 20%✕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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