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稅務法規大意105 年第 37 題單選題考點:退稅期間考點:機關退稅期間
納稅義務人因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幾年內查明退還?
B正確答案
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稅捐稽徵機關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應於2年內查明退還溢繳稅款。
逐選項解析
A5 年退稅期間✕ 錯誤
5年並非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所定機關查明退還之期間,與法條明文2年不符。
B2 年機關退稅期間✓ 正確
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稅捐稽徵機關於規定期間內知有錯誤原因者,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2年內查明退還,與選項B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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