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110 年第 21 題單選題
甲有 A 屋,出售予乙;後甲反悔不願交付乙,甲又與丙通謀假裝買賣並移轉登記 A 屋於丙名下且交付占有。甲以遺囑遺贈 B 地予丁。甲死後,其繼承人戊占有 A 屋以外之遺產。嗣後庚持甲另一份遺囑出現,遺囑中甲表示認領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已以遺囑認領庚,故庚亦為甲之繼承人
B戊拒絕承認庚為繼承人,庚得對戊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
C庚戊對 B 地所有權為公同共有
D因丙占有 A 屋,戊得對丙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繼承回復針對否認繼承資格並排除遺產權利的侵害;丙只是占有A屋,並未僭稱繼承人,戊應依所有權等請求,不是繼承回復,故D錯誤。
逐選項解析
A甲已以遺囑認領庚,故庚亦為甲之繼承人✕ 錯誤
正確。認領可在遺囑中表示。庚經生父甲認領,依民法第1065條視為婚生子女,第1069條使效力原則溯及出生,故庚亦為甲的法定繼承人。
B戊拒絕承認庚為繼承人,庚得對戊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 錯誤
正確。依釋字第437號,真正繼承人否認其他共同繼承人的資格,並排除其對遺產的占有、管理或處分,構成繼承權侵害。戊拒承認庚並獨占遺產,庚得依第1146條主張繼承回復。
D因丙占有 A 屋,戊得對丙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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