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估價與理算概要115 年第 28 題單選題
甲中餐廳向乙產險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後,加繳保險費,投保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請問乙保險公司對於發生下列食品中毒情形,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是否就超過自負額部分之損失,於保險金額範圍內依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①於甲中餐廳內發生食品中毒問題 ②甲中餐廳承辦外燴喜宴,賓客發生食品中毒 ③甲中餐廳提供外賣餐盒給丙公司員工旅遊食用,發生食品中毒問題
A僅對①有責任
B對①②有責任正確答案
C對①③有責任
D對①②③均有責任
B正確答案
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承保餐廳內用餐及外燴服務,但將「外帶、外賣」食品列為特別不保事項。
為什麼答案是 B
餐廳內用餐(①)及外燴服務(②)均屬承保範圍;外賣餐盒(③)屬特別不保事項,故僅對①②有責任。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承保餐廳內用餐及外燴服務,但將「外帶、外賣」食品列為特別不保事項。
看到「外賣餐盒」直接排除,外燴屬於餐飲服務延伸有賠,故選①②。
逐選項分析
A✕
外燴服務(②)亦屬於餐飲服務的延伸,並非單純外賣,故保險公司對②亦有責任。
B✓ 正確
餐廳內用餐(①)及外燴服務(②)均屬承保範圍;外賣餐盒(③)屬特別不保事項,故僅對①②有責任。
C✕
外賣餐盒(③)屬於條款明定的特別不保事項,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D✕ 陷阱
外賣餐盒(③)屬於特別不保事項,並非所有食品中毒情形皆予理賠。
考生容易誤以為『外燴』與『外賣』一樣都不保,但實務上外燴屬於餐飲服務的延伸,並非單純的外帶外賣,因此仍在承保範圍內;而外賣餐盒則明確列為特別不保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