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財產風險管理概要110 年第 26 題單選題考點:租賃權益損失考點:出租人損失
假設某甲在臺北東區租一間辦公室做營業使用,原來每月租金50萬元,但因該棟建築物發生結構損壞,無法繼續使用。另行租一間辦公室須付65萬元的租金,請問每月增加15萬元的額外租金支出為何種損失?
A租賃權益損失正確答案
B租金收入損失
C租賃價值損失
D額外費用損失
A正確答案
承租人因原租約租金較市價便宜,建物毀損後須另租較貴辦公室,多付的差額即為租賃權益損失。
逐選項解析
A租賃權益損失租賃權益損失✓ 正確
租賃權益損失是指承租人因原租約租金低於市價,享有「便宜租金」的權益,當租約因事故中斷須改租較貴物件時,多付的差額即為此損失。本題每月多付 15 萬元正是典型案例。
B租金收入損失出租人損失✕ 錯誤
租金收入損失是「出租人」立場的損失,指房東因建物毀損無法出租而少收的租金。本題某甲是承租人不是房東,方向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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