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財產風險管理概要108 年第 28 題單選題考點:損害賠償原則考點:損益相抵
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因同一賠償原因而受有相對之利益,其應將此利益在損害求償額中扣抵之做法,稱為:
B正確答案
因同一原因事實受有損害與利益時,賠償額應扣除所受利益,此即為「損益相抵」原則。
逐選項解析
A填補損失損害賠償原則✕ 錯誤
填補損失是損害賠償的基本原則(禁止不當得利),意指賠償以填補被害人實際損害為限,並非指扣除利益的專屬法律名詞。
B損益相抵損益相抵✓ 正確
損益相抵指基於同一原因事實受有損害並受有利益者,其請求之賠償金額應扣除所受之利益,完全符合題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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