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三等-環保行政類科基礎能力測驗(作文、英文閱讀與法學知識)113 年第 30 題單選題
關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之計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著作財產權,除著作權法另有規定,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 70 年
B著作於著作人死亡後 50 至 60 年首次公開發表者,著作財產權之期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 10 年
C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 70 年
D別名著作或不具名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 50 年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我國著作財產權原則是「終身+死後50年」;不具名、別名及攝影等特殊著作多採公開發表後50年。
為什麼答案是 D
別名著作或不具名著作,因為一開始無法直接以真實著作人的死亡時間計算,所以著作權法採「公開發表後50年」作為原則。這正是本題唯一符合現行法文字的選項。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我國著作財產權原則是「終身+死後50年」;不具名、別名及攝影等特殊著作多採公開發表後50年。
看到選項寫「70年」先高度警覺;台灣著作權法考題通常抓「50年」與「40至50年首次公開發表」。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一般著作財產權的基本規則,確實是以著作人生命為基準計算,但我國著作權法是「生存期間及死亡後50年」,不是70年。70年是常見的外國法或比較法干擾數字,考選部很愛拿來混淆。
B✕ 陷阱
死亡後首次公開發表的特別規則,重點是「死亡後40年至50年間」首次公開發表者,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10年。本選項改成「50至60年」,把時間帶往後推,屬於典型時間錯置。
C✕ 陷阱
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的著作財產權,原則上是存續至公開發表後50年,不是70年。這題連續用70年測你有沒有把台灣法與外國常見保護期間混在一起。
D✓ 正確
別名著作或不具名著作,因為一開始無法直接以真實著作人的死亡時間計算,所以著作權法採「公開發表後50年」作為原則。這正是本題唯一符合現行法文字的選項。
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速記表
| 類型 | 期間基準 | 存續期間 | 考試提醒 |
|---|
| 一般自然人著作 | 著作人死亡 | 生存期間+死亡後50年 | 不是70年 |
| 死後公開發表特例 | 死亡後40至50年間首次公開發表 | 自公開發表起10年 | 不是50至60年 |
| 別名或不具名著作 | 公開發表 | 公開發表後50年 | 本題正解 |
| 攝影、視聽、錄音、表演 | 公開發表 | 公開發表後50年 | 不是70年 |
本題陷阱集中在把「50年」偷換成「70年」,或把「死亡後40至50年間首次公開發表」改成「50至60年間」。考場上只要先抓住台灣著作權法核心數字是50年,通常就能快速刪去錯誤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