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戶政戶籍法規大意115 年第 20 題單選題
某一共同生活戶內除戶長外,尚有其子女、曾祖父與兄弟。依戶籍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其排列順序應如何?
A戶長、子女、曾祖父、兄弟
B戶長、曾祖父、子女、兄弟正確答案
C戶長、子女、兄弟、曾祖父
D戶長、曾祖父、兄弟、子女
B正確答案
共同生活戶人口排列順序為:戶長、配偶、直系尊親屬、直系卑親屬、旁系親屬、其他家屬、寄居人。
為什麼答案是 B
完全符合法規順序:戶長、曾祖父(直系尊親屬)、子女(直系卑親屬)、兄弟(旁系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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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共同生活戶人口排列順序為:戶長、配偶、直系尊親屬、直系卑親屬、旁系親屬、其他家屬、寄居人。
把握「長幼有序、直系優於旁系」原則:曾祖父(直系尊) > 子女(直系卑) > 兄弟(旁系)。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子女為直系卑親屬,曾祖父為直系尊親屬。依規定直系尊親屬應排在直系卑親屬之前。
B✓ 正確
完全符合法規順序:戶長、曾祖父(直系尊親屬)、子女(直系卑親屬)、兄弟(旁系親屬)。
C✕
曾祖父(直系尊親屬)順位最優先,不應排在最後;且子女(直系卑)應在兄弟(旁系)之前。
D✕ 陷阱
兄弟為旁系親屬,子女為直系卑親屬。依規定直系卑親屬應排在旁系親屬之前。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4條:共同生活戶人口排列次序
| 順位 | 身分 | 本題對應人物 |
|---|
| 1 | 戶長 | 戶長 |
| 2 | 戶長之配偶 | 無 |
| 3 | 戶長之直系尊親屬 | 曾祖父 |
| 4 | 戶長之直系卑親屬 | 子女 |
| 5 | 戶長之旁系親屬 | 兄弟 |
| 6 | 其他家屬 | 無 |
| 7 | 寄居人 | 無 |
考生容易因為日常生活中與子女較親近,而誤以為子女的排列順序會優於曾祖父。但在戶籍登記上,遵循傳統倫理的「尊卑」與「直旁系」原則,直系尊親屬的順位高於直系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