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在執行取締汽車裝載超重(大型車超載)勤務時,經稽查發現有違規超載之車輛,其超載重量已逾核定總重量百分之20以上者,均須卸貨分裝,你在執行卸貨分裝時,下列執行方式何者錯誤?
A可請駕駛人配合駛往卸貨分裝場卸貨分裝
B可請駕駛人逕駛往目的地卸貨正確答案
C可請駕駛人僱用其他車輛於現地卸貨分裝
D可請駕駛人配合駛回原裝載之砂石場、碎解洗選場卸貨分裝
B正確答案
取締大型車超載逾20%須強制卸貨分裝,嚴禁超載車輛繼續行駛至目的地,以立即消除道路危險。
為什麼答案是 B
超載車輛若繼續駛往目的地,將持續危害交通安全並損壞路面,完全違背取締與強制卸貨分裝之目的,故為錯誤作法。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取締大型車超載逾20%須強制卸貨分裝,嚴禁超載車輛繼續行駛至目的地,以立即消除道路危險。
超載車繼續開到目的地就失去「消除危險」的意義!看到「逕駛往目的地」直接選它。
逐選項分析
A✕
駛往指定的卸貨分裝場是標準作業程序,能安全且合法地消除超載狀態。
B✓ 正確
超載車輛若繼續駛往目的地,將持續危害交通安全並損壞路面,完全違背取締與強制卸貨分裝之目的,故為錯誤作法。
C✕
在現地僱用其他車輛進行卸貨分裝,可立即消除超載危險,屬於合法的處置方式。
D✕
要求駕駛人駛回原裝載場(如砂石場)卸貨,符合源頭管理原則且能消除危險,為正確作法。
大型車超載逾20%卸貨分裝方式一覽
| 處置方式 | 合法性 | 說明 |
|---|
| 駛往卸貨分裝場 | 合法 | 依指示前往指定地點卸貨 |
| 現地僱車分裝 | 合法 | 現場調度其他車輛分裝 |
| 駛回原裝載場 | 合法 | 返回源頭(如砂石場)卸貨 |
| 逕駛往目的地 | 違法/錯誤 | 放任超載車繼續行駛,違反執法目的 |
取締超載的核心目的是「立即消除道路危險」。若允許超載車輛「逕駛往目的地」,等於放任其繼續違法行駛,不僅持續危害交通安全,更會嚴重損壞路面,完全違背強制卸貨分裝的執法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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