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1 年第 25 題單選題
有關地方稅法通則之要點,下列何者有誤?
A賦予各級地方政府開徵新稅目
B中央政府之稅捐優先受償正確答案
C授權地方政府調高地方稅徵收率
D賦予地方政府附加課徵權限
B正確答案
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稅捐受償順序為「地方稅優先於國稅」,而非中央政府之稅捐優先受償。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地方稅法通則第7條規定,各稅之受償順序為「地方稅優先於國稅」,選項稱中央政府之稅捐優先受償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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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稅捐受償順序為「地方稅優先於國稅」,而非中央政府之稅捐優先受償。
地方稅法通則第7條明定「地方稅優先於國稅」,故選項B稱中央稅捐優先受償為錯誤,即為本題應選答案。
逐選項分析
A✕
依地方稅法通則第3條規定,各級地方政府得視自治財政需要,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即賦予開徵新稅目之權限,敘述正確。
B✓ 正確
依地方稅法通則第7條規定,各稅之受償順序為「地方稅優先於國稅」,選項稱中央政府之稅捐優先受償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C✕
依地方稅法通則第4條規定,地方政府得就中央立法所定地方稅原規定稅率(額)上限,於30%範圍內予以調高,敘述正確。
D✕
依地方稅法通則第5條規定,地方政府得就現有國稅中附加徵收(除關稅、貨物稅及加值型營業稅外),敘述正確。
地方稅法通則重要權限與規定
| 項目 | 法條依據 | 內容重點 |
|---|
| 開徵新稅目 | 第3條 | 得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 |
| 調高徵收率 | 第4條 | 得就地方稅原規定稅率上限,於30%範圍內調高 |
| 附加課徵 | 第5條 | 得就現有國稅中附加徵收(上限30%),排除關稅、貨物稅及加值型營業稅 |
| 受償順序 | 第7條 | 地方稅優先於國稅;鄉(鎮、市)稅優先於縣(市)稅 |
考生常誤以為中央政府層級較高,其稅捐受償順序應優先於地方政府。然而,地方稅法通則為保障地方財政,特別明定「地方稅優先於國稅」,此為極易混淆的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