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14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依據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規定,海巡人員執行職務或犯罪偵查時,發現犯罪嫌疑人有何種情形時,得使用槍逕行射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致命性武器、危險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挾持、脅迫海巡機關人員或他人時
B有事實足認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意圖攻擊海巡機關人員或他人時
C意圖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時正確答案
D意圖奪取海巡機關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機具時
C正確答案
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規定得逕行射擊者,限於攻擊、奪槍、持致命武器等危及人身安全情形,毀損物品不屬之。
為什麼答案是 C
毀損物品屬財產法益侵害,不得動用致命性射擊,違反比例原則。本題要選「錯誤」敘述,故 C 為答案。
考點:致命攻擊情形考點:持械意圖攻擊考點:毀損物品不可射擊考點:奪槍情形
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