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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人資企業管理、法學緒論11343單選題

民國111年1月4日施行之憲法訴訟法帶來全面之制度變革,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大法庭審理案件以會議方式行之正確答案
B案件審理全面司法化
C引進裁判憲法制度
D新增法庭之友制度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憲法訴訟法將大法官審理案件全面司法化、法庭化,改由「憲法法庭」以裁判方式行之,不再採用會議方式。

為什麼答案是 A

本題為反向題,此敘述錯誤。憲法訴訟法將審理機關改為「憲法法庭」並以裁判方式行之,不再採用會議方式;且「大法庭」是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的制度,非憲法訴訟制度。

考點:憲法法庭與審理方式考點:審理司法化考點:裁判憲法審查考點:法庭之友制度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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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