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類科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07 年第 10 題單選題
各級法院及分院於事務分配、代理次序及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經預定後,因案件或法官增減或他項事故,有變更之必要時,得依何種方式定之?
A逕由院長定之
B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意見後定之
C由院長、庭長、法官舉行會議定之
D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事務分配等預定後若需變更,依法院組織法第80條應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故選D。
為什麼答案是 D
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完整符合法院組織法第80條規定。
考點:程序漏徵詢考點:範圍不足考點:非開會決議考點:變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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