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類科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07 年第 48 題單選題
對於簡易訴訟程序第一審裁判不服而提起之上訴或抗告案件,地方法院法官應如何行使審判職權?
A法官一人獨任行使
B法官三人合議行使正確答案
C法官五人合議行使
D全體法官合議行使
B正確答案
簡易訴訟第一審不服上訴抗告,由地方法院管轄第二審,採三人合議制。
為什麼答案是 B
簡易訴訟第二審(上訴、抗告)仍由地方法院管轄,但改由法官三人合議行使,以強化審判慎重性。
考點:第一審獨任考點:第二審合議考點:層級錯置考點:虛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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