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5 年第 10 題單選題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父母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應依下列何法?
A依父母之本國法
B依父親之本國法
C依子女之本國法正確答案
D由父母與子女共同居住地之本國法。
C正確答案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5條明定:父母與子女間法律關係依子女之本國法,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
為什麼答案是 C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5條:父母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依子女之本國法。立法理由為貫徹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及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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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5條明定:父母與子女間法律關係依子女之本國法,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在100年修正後,親子關係一律改依「子女本國法」,口訣:子女最大。
逐選項分析
A✕
父母本國法可能有兩國且不一致,無法明確適用,非現行法規定。
B✕ 陷阱
舊法曾以父之本國法為準,具性別不平等疑慮,100年修法已廢除,改依子女本國法。此為時間錯置陷阱。
C✓ 正確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5條:父母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依子女之本國法。立法理由為貫徹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及性別平等。
D✕
共同居住地之本國法非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所採之連結因素,屬自創概念。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親子關係準據法
| 事項 | 準據法 | 條文 | 立法精神 |
|---|
| 婚生子女身分 | 出生時父或母之本國法 | §51 | 有利子女身分確認 |
| 非婚生子女認領 | 認領時認領人或被認領人之本國法 | §53 | 促進認領成立 |
| 父母子女間關係 | 子女之本國法 | §55 | 子女最佳利益 |
| 收養成立及終止 | 各該收養者、被收養者之本國法 | §54 | 雙方本國法並行 |
B選項「父親之本國法」係100年修法前的規定。修法後已改為子女本國法。考生若依舊教材或誤記舊條文,易誤選B。現行法已統一以「子女本國法」為連結因素,應牢記法規修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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