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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財會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105 年第 46 題單選題考點:程序順序錯誤考點:審計法催告規定

各機關應送審之會計報告,不依規定期限送審者,審計機關應如何處理?

A應通知該機關長官處分
B應予催告正確答案
C應通知上級機關處分
D應報請監察院處理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機關未依限送審會計報告,審計機關「應予催告」;催告後仍不送審才得向上級或監察院反映。

逐選項解析

A應通知該機關長官處分程序順序錯誤✕ 易錯陷阱
「通知該機關長官處分」並非審計法明定的第一道程序,直接對機關長官施壓屬後續手段,非首要措施。
B應予催告審計法催告規定✓ 正確
依審計法相關規定,應送審之會計報告未依規定期限送審者,審計機關應予催告,此為法定第一道程序。
C應通知上級機關處分✕ 易錯陷阱
D應報請監察院處理✕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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