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110 年第 14 題單選題考點:組織法定主義考點:名詞偷換
依憲法規定,有關司法權的範圍,下列何者應以法律制定之?
A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正確答案
B司法人事
C法院行政事務
D司法行政事務
A正確答案
憲法第82條明定: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逐選項解析
A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組織法定主義✓ 正確
憲法第82條明文規定:「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屬於組織法定主義,故相關組織須由立法院制定法律(如司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來規範。
B司法人事名詞偷換✕ 易錯陷阱
「司法人事」並非憲法第82條所規定須以法律定之的事項。雖然實務上法官的任免、考績等會有相關法律(如法官法),但憲法條文本身講的是「組織」,不是「人事」,不要被偷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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