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會計類科會計審計法規114 年第 21 題單選題
審計職權包括何者?①核定財務責任 ②核定收支命令 ③考核財務效能 ④分配預算額度
C正確答案
審計法第2條明定審計職權四大項:監督預算執行、核定收支命令、審核財務收支、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不法、考核財務效能、核定財務責任。分配預算額度屬行政權(主計/各機關),非審計職權。
為什麼答案是 C
①②③均為審計法第2條列舉之審計職權。④分配預算額度屬行政機關預算執行權(主計機關職掌),與審計機關之事後監督性質不符,故排除。
考點:範圍過窄考點:漏列效能審計考點:審計職權範圍考點:混淆行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