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消防設備人員法規定,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有效期間 X 年;領有該執業執照之消防設備人員,應於執業執照效期屆滿日前 Y 個月內,檢具最近 Z 年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關(構)、學校、團體完成專業訓練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執業執照。請問 X+Y+Z 為何?
A14
B15正確答案
C18
D20
答案與詳解
X=6(執業執照效期6年)、Y=3(屆滿前3個月內申請換發)、Z=6(檢具最近6年內專業訓練證明),6+3+6=15,完全符合消防設備人員法第7條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