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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121單選題

法人、合夥或非法人團體解散清算時,尚未繳清之稅捐,應如何處理?

A清算人於分配賸餘財產前,應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清稅捐正確答案
B清算人於分配賸餘財產前,應依欠稅金額由高至低順序,繳清稅捐
C負責人於分配賸餘財產前,應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清稅捐
D負責人於分配賸餘財產前,應依欠稅金額由高至低順序,繳清稅捐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法人解散清算時,由「清算人」於分配賸餘財產前,依法定受償順序繳清稅捐。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稅捐稽徵法第13條明定,法人、合夥或非法人團體解散清算時,清算人應於分配賸餘財產前,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清稅捐。

考點:清算人繳稅義務考點:受償順序誤導考點:清算人vs負責人考點:雙重錯誤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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