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12 年第 6 題單選題考點:期限混淆考點:決算申報期限
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應於截至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日起多久內,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當期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決算申報?
B正確答案
營利事業解散廢止合併轉讓,應於事實發生日起 45 日內辦理當期決算申報。
逐選項解析
A30日期限混淆✕ 錯誤
30 日常見於其他稅目申報(如遺產稅通知補報),但非決算申報期限,為干擾選項。
B45日決算申報期限✓ 正確
所得稅法第 75 條規定,營利事業遇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 45 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當期決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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