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驗光生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112 年第 36 題單選題
某直轄市驗光生公會目前有會員數 462 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理事不得超過 21 人②每年應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 1 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大會③理事、監事名額在 3 人以上時,得分別互選常務理事及常務監事,其名額不得超過理事或監事總額 1/2④得依規定就會員分布狀況劃定區域,按其會員人數比率選出代表,召開會員代表大會⑤得置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其名額不得超過各該公會理事、監事名額 1/2⑥常務監事在 3 人以上時,應互選 1 人為監事會召集人
B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人民團體法》中公會組織與理監事名額規定,掌握「三分之一」與「定期會議每年一次」即可秒解。
為什麼答案是 B
②每年召開1次定期大會、④得劃定區域選出代表、⑥常務監事3人以上互推1人為召集人,皆符合《人民團體法》規定,為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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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測驗《人民團體法》中公會組織與理監事名額規定,掌握「三分之一」與「定期會議每年一次」即可秒解。
看到理監事名額比例、候補名額、常務理監事比例,人民團體法原則上都是「三分之一」,看到 1/2 直接打叉!
逐選項分析
A✕
包含⑤,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名額不得超過各該理事、監事名額的 1/3,而非 1/2,故本選項錯誤。
B✓ 正確
②每年召開1次定期大會、④得劃定區域選出代表、⑥常務監事3人以上互推1人為召集人,皆符合《人民團體法》規定,為正確選項。
C✕
包含①,直轄市屬於省(市)以上層級,其人民團體理事名額不得超過 27 人,而非 21 人,故本選項錯誤。
D✕
包含③與⑤,常務理事、常務監事以及候補理監事的名額比例,依法均不得超過總額或名額的 1/3,而非 1/2,故本選項錯誤。
人民團體法理監事名額與會議重點
| 項目 | 法定限制/規定 | 常考陷阱 |
|---|
| 理事名額上限 | 縣(市)以下≤15人;省(市)以上(含直轄市)≤27人 | 誤記為21人 |
| 常務理/監事名額 | 不得超過理/監事總額 1/3 | 誤寫為 1/2 |
| 候補理/監事名額 | 不得超過理/監事名額 1/3 | 誤寫為 1/2 |
| 監事會召集人 | 常務監事 3 人以上時,互推 1 人 | 漏掉 3 人以上條件 |
| 會員大會頻率 | 定期會議每年 1 次 | 誤記為每半年或2年 |
命題者極喜歡將《人民團體法》中大量的「三分之一(1/3)」替換成「二分之一(1/2)」來混淆考生。只要看到常務理監事、候補理監事的比例出現 1/2,請直接判定為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