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有關六類物品製造場所或一般處理場所設置、構造、設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與規定不同?
A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安全距離,應在 20 公尺以上
B四周保留空地寬度應在 3 公尺以上;儲存量達管制量 10 倍以上者,四周保留空地寬度應在 5 公尺以上
C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窗戶及出入口應設置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正確答案
D有積存可燃性蒸氣或可燃性粉塵之虞之建築物,應設置將蒸氣或粉塵有效排至屋簷以上或室外距地面 4 公尺以上高處之設備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