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士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消防法規概要111 年第 6 題單選題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六類公共危險物品之儲存及處理,應遵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第一類公共危險物品應避免與氧化劑接觸混合及火焰、火花、高溫物體接近及過熱。金屬粉應避免與水或酸類接觸
B第二類公共危險物品應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或混合,或與具有促成其分解之物品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無機過氧化物應避免與水接觸
C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不可與火焰、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正確答案
D第六類公共危險物品不可與火焰、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近,並應防止其發生蒸氣
C正確答案
考查六類公共危險物品的儲存及處理規定,第五類(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不可接近火源,並應避免過熱、衝擊、摩擦。
為什麼答案是 C
敘述正確,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不可與火焰、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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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考查六類公共危險物品的儲存及處理規定,第五類(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不可接近火源,並應避免過熱、衝擊、摩擦。
依物品特性判斷:第一類(氧化性固體)避可燃物;第二類(易燃固體)避氧化劑;第四類(易燃液體)防蒸氣;第五類(自反應物質)避衝擊摩擦。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此為「第二類」公共危險物品(易燃固體)的規定。第一類為氧化性固體,本身即為氧化劑,應避免與「可燃物」接觸。
B✕ 陷阱
此為「第一類」公共危險物品(氧化性固體)的規定。第二類為易燃固體,應避免與「氧化劑」接觸。
C✓ 正確
敘述正確,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不可與火焰、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
D✕ 陷阱
此為「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易燃液體及可燃液體)的規定。第六類(氧化性液體)應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或混合。
六類公共危險物品儲存及處理規定對照
| 類別 | 物品特性 | 儲存及處理核心規定 |
|---|
| 第一類 | 氧化性固體 | 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混合;無機過氧化物避水 |
| 第二類 | 易燃固體 | 避免與氧化劑接觸/混合;金屬粉避水或酸 |
| 第三類 | 發火性/禁水性 | 自然發火性避空氣;禁水性避水 |
| 第四類 | 易燃/可燃液體 | 不可接近火源;應防止其發生蒸氣 |
| 第五類 | 自反應/有機過氧化物 | 不可接近火源;避免過熱、衝擊、摩擦 |
| 第六類 | 氧化性液體 | 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混合;避免過熱 |
題目故意將第一類(氧化性固體)與第二類(易燃固體)的規定互換,並將第四類(易燃液體,會產生蒸氣)的規定套用在第六類上。解題關鍵在於理解各類危險物品的理化特性,從特性去推導應避免接觸的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