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強行法與任意法的敘述,何者錯誤?
A強行法與任意法的區分標準,在於是否容許基於當事人之自由意思,決定該法律應否加以適用
B凡是法律之規定與公共利益直接相關或有重大影響者,多半定為強行法
C民法及商事法之規定,多半為任意法之規定
D凡屬公法性質之法律,其內容均為強行法規定,完全不存在有任意法之規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公法性質之法律雖以強行法為多數,但並非完全不存在任意法規定。例如行政程序法中之行政契約制度,即容許行政機關與人民以合意方式形成法律關係,具有任意法性質。故D稱「完全不存在有任意法之規定」過於絕對,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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