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以書面向機關請求國家賠償,雙方成立協議並作成協議書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項協議書已得為執行名義,不必另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就能取得賠償正確答案
B機關如自協議成立之日起逾30日不為賠償者,應另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才能取得賠償
C人民應以該協議書為證據,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才能取得賠償
D如機關未於3年內完全履行賠償內容者,則人民須另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才能取得賠償
答案與詳解
國家賠償法第 10 條第 2 項明定: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故人民可持協議書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無須另提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