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國貿政府採購法規、商事法100 年第 10 題單選題
得標廠商將原契約中應自行履行之全部或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稱為:
B正確答案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65條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工程、勞務契約,不得轉包;所稱轉包,指將原契約中應自行履行之全部或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本題正解為轉包。
逐選項解析
A分包✕ 易錯陷阱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67條規定:「得標廠商得將採購分包予其他廠商。稱分包者,謂非轉包而將契約之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分包僅涉及契約之部分,與題幹所述全部或其主要部分不符,故非正解。
C統包✕ 錯誤
統包係指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中之設計與施工、供應、安裝或一定期間之維修等合併辦理招標,屬於招標方式,與題幹履約階段之轉包定義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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