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07 年第 18 題單選題
救護人員施行救護,不填具救護紀錄表,依緊急醫療救護法之規定,應處多少罰鍰?
A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正確答案
B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A正確答案
救護人員施行救護未填具救護紀錄表,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第34條第1項,依第47條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答案為A。
逐選項解析
A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 正確
正確。救護人員未依規定填具救護紀錄表,屬救護人員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第34條第1項,依第47條第2款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錯誤
錯誤。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常見於醫療機構未將救護紀錄表併病歷保存,或救護技術員、救護人員違反其他特定義務等情形,並非本題救護人員未填具救護紀錄表的處罰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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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