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07 年第 22 題單選題
公共危險物品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未依消防法之規定設置消防安全設備:
A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正確答案
B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C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D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A正確答案
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未設「消防安全設備」適用消防法第37條,命題時處管理權人6千至3萬元罰鍰(現已修法提高)。
為什麼答案是 A
命題時消防法第37條規定,未依規定設置消防安全設備,處管理權人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現行法已修正為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考點:消防安全設備罰則考點:罰則額度考點:位置構造設備罰則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