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專利申請案之審查及再審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專利申請案自申請日後經過十八個月,原則上應由專利專責機關公開;若有申請人之申請,得提早公開之
B專利申請人向專利專責機關所為之實體審查申請,不得撤回
C專利申請案公開後之補償金請求權,自公告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知悉之日起,逾十年者,亦同正確答案
D發明專利申請人對於不予專利之審定有不服者,得於審定書送達後二個月內備具理由書,申請再審查
答案與詳解
依專利法第 41 條第 3 項規定,發明專利申請案公開後之補償金請求權,自「公告之日」起,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法條中並無「自知悉之日起,逾十年者,亦同」之規定,此為侵權損害賠償的時效。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