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學(四)(包括牙科矯正技術學、兒童牙科技術學及牙技法規與倫理學科目)107 年第 38 題單選題
郁涵為在澎湖執業的牙體技術師,其在民國 106 年參與下列有關於牙體技術師的繼續教育活動,請問其在 106 年可取得多少繼續教育點數?①參加公開徵求論文及審查機制之牙體技術人員學術研討會 14 小時 ②參加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跨專業團隊臨床專題演講 5 小時,及受邀專題演講 1 次
A正確答案
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計算:公開徵求論文研討會每小時4點、跨專業專題演講每小時2點、受邀演講每次6點,加總即得。
為什麼答案是 A
計算正確:①公開徵求論文研討會每小時4點(14×4=56);②跨專業專題演講每小時2點(5×2=10);受邀專題演講每次6點(1×6=6)。總計56+10+6=7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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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計算:公開徵求論文研討會每小時4點、跨專業專題演講每小時2點、受邀演講每次6點,加總即得。
秒解公式:14小時×4點 + 5小時×2點 + 1次×6點 = 56 + 10 + 6 = 72點。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計算正確:①公開徵求論文研討會每小時4點(14×4=56);②跨專業專題演講每小時2點(5×2=10);受邀專題演講每次6點(1×6=6)。總計56+10+6=72點。
B✕ 陷阱
錯誤計算:將①公開徵求論文研討會誤算為每小時2點(14×2=28),加上②(10點)與演講(6點),得出28+10+6=44點。
C✕
錯誤計算:可能將①誤算為每小時2點(28點),並將②專題演講誤以每小時1點計算(5點),加上演講3點,得出錯誤總和36點。
D✕
錯誤計算:可能將所有課程皆以最低標準每小時1點計算(14+5=19),加上演講3點,得出22點,完全偏離現行認定基準。
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計算基準(常見課程)
| 課程/活動類型 | 積分計算標準 | 本題計算 |
|---|
| 公開徵求論文及審查機制之學術研討會 (參加) | 每小時 4 點 | 14小時 × 4 = 56點 |
| 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跨專業團隊臨床專題演講 (參加) | 每小時 2 點 | 5小時 × 2 = 10點 |
| 受邀專題演講 (擔任講師/主講) | 每次 6 點 | 1次 × 6 = 6點 |
考生易將「公開徵求論文研討會」的每小時4點誤記為一般的2點,或將「受邀專題演講」的每次6點與每小時點數混淆。務必熟記「參加」與「擔任講師」的積分倍數差異及特定活動的固定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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