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會計師審計學108 年第 15 題單選題
下列何項不應在會計師協議程序執行報告中敘明?
A會計師所執行之程序
B所採用之協議程序是否足夠,會計師不表示意見
C敘明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並敘明財務資訊整體係屬允當表達正確答案
D敘明本報告僅提供同協議程序者使用
C正確答案
協議程序案件並非查核或核閱,會計師僅報告執行程序與發現,不提供任何確信,亦不對財務資訊整體是否允當表達表示意見。
為什麼答案是 C
本題為反向題。協議程序並非查核,不適用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也不對財務資訊整體是否允當表達提供任何確信或意見。此為查核報告之用語,不應在協議程序報告中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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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協議程序案件並非查核或核閱,會計師僅報告執行程序與發現,不提供任何確信,亦不對財務資訊整體是否允當表達表示意見。
看到「協議程序」就想到「不提供確信、不表示意見」,選項C的「敘明財務資訊整體係屬允當表達」是查核報告的用語,直接選C。
逐選項分析
A✕
協議程序報告必須詳列會計師實際執行的特定程序及其發現,此為報告的必要內容。
B✕
協議程序係由使用者自行決定是否足夠,會計師未執行查核或核閱,故應聲明對程序之適當性不表示意見,亦不提供確信。
C✓ 正確
本題為反向題。協議程序並非查核,不適用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也不對財務資訊整體是否允當表達提供任何確信或意見。此為查核報告之用語,不應在協議程序報告中敘明。
D✕
協議程序係針對特定使用者之需求量身訂做,故報告通常僅供參與協議之特定使用者使用,應敘明用途限制。
會計師提供服務之確信程度比較
| 服務類型 | 確信程度 | 報告用語 | 適用準則 |
|---|
| 查核 (Audit) | 合理確信 (高) | 「足以允當表達...」 (積極確信) | 審計準則 |
| 核閱 (Review) | 有限確信 (中) | 「未發現有違反...之情事」 (消極確信) | 核閱準則 |
| 協議程序 (Agreed-Upon Procedures) | 無確信 | 僅報告「執行程序與發現」,不表示意見 | 審計準則4400號 |
| 代編 (Compilation) | 無確信 | 不提供任何確信,不表示意見 | 代編準則 |
考生常將「協議程序」與「查核」混淆。協議程序的核心在於「會計師只做雙方講好的動作,並報告結果」,至於這些動作夠不夠、結果代表什麼意義,由使用者自行判斷,會計師絕對不會背書說「財務資訊允當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