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702號解釋意旨,當時有效之教師法第14條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為要件,作為停聘解聘或不續聘教師之依據,且在法律效果上,一律終身禁止再任教職之規定,違反憲法所要求之那一原則?
A法律保留原則
B授權明確性原則
C比例原則正確答案
D平等原則
答案與詳解
釋字702認為「一律終身不得再任教職」不分情節輕重,手段與目的顯失均衡,過度侵害教師工作權與職業自由,違反比例原則(狹義比例/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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