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派出所所長,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轄內某薑母鴨店門口有民眾打架,經你率員抵達現場,發現甲、乙2人蹲坐路邊,身上均有鬥毆痕跡及血跡。初詢雙方均承認有鬥毆事實,遠遠看到警方到場才停手,下列處理方式,何者最不適當?
A以現行犯逮捕甲、乙
B因傷害罪係告訴乃論,請甲、乙自行去醫院驗傷,欲提出告訴者再至派出所提出告訴正確答案
C如甲、乙互不提出傷害告訴,得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D如經查甲事先聚集丙、丁、戊、己4人到場,由甲、丙、丁毆打乙。調查後將在場助勢之戊、己依妨害秩序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B正確答案
互毆為現行犯,警方應主動逮捕偵辦,不能推給民眾自行處理。
為什麼答案是 B
最不適當!普通傷害罪雖屬告訴乃論,但現行犯不因告訴乃論而免除逮捕義務,警方仍應現場處置、製作筆錄、告知驗傷程序,不能放任當事人離去。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互毆為現行犯,警方應主動逮捕偵辦,不能推給民眾自行處理。
看到「請民眾自行去…」幾乎都是錯的,警察有積極作為義務。
逐選項分析
A✕
甲乙當場鬥毆、身上有血跡並自承犯行,符合刑訴法第88條現行犯定義,警察得逕行逮捕,處置適當。
B✓ 正確
最不適當!普通傷害罪雖屬告訴乃論,但現行犯不因告訴乃論而免除逮捕義務,警方仍應現場處置、製作筆錄、告知驗傷程序,不能放任當事人離去。
C✕
若雙方皆不提告訴,傷害罪無從追訴,但打架行為仍違反社維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得裁處罰鍰,屬正確備援處置。
D✕
甲聚集3人以上在公共場所施強暴脅迫,符合刑法第150條妨害秩序罪(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在場助勢者戊、己亦成立,移送偵辦正確。
鬥毆現場處置 SOP
| 情境 | 法律依據 | 警察處置 |
|---|
| 當場鬥毆有傷 | 刑訴法88條 | 以現行犯逮捕 |
| 告訴乃論不提告 | 社維法87條 | 裁處罰鍰 |
| 聚眾3人以上施暴 | 刑法150條 | 依妨害秩序罪移送 |
| 告訴乃論犯罪 | — | 仍須偵辦,非請民眾自理 |
B 選項利用「告訴乃論」誤導考生,讓人誤以為沒告訴警察就無事可做。實際上告訴乃論只影響檢察官能否起訴,不影響警察現場逮捕現行犯及蒐證義務,且仍可用社維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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