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得向監獄申請准其使用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接見,下列有關監獄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之具體措施,依矯正法令規定,何者錯誤?
A受刑人使用通訊設備接見,得每月2次,但以其最近親屬有生命危險為由辦理時,不計入前述次數
B使用通訊設備接見,每次以30分鐘為限。但機關認有必要時,得調整加減之
C接見所產生之通訊費用,得由被許可接見者負擔,其無力負擔且機關認為適當時,應由機關支付之正確答案
D被許可接見者規避監獄依規定所為之監看或聽聞,監獄得中止接見
答案與詳解
本選項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依同辦法第18條,一般申請之通訊費用由「收容人」負擔;若「收容人」無力負擔且機關認為適當時,「得」由機關支付。選項錯在將補助對象寫成「被許可接見者」,且將裁量權的「得」誤植為強制的「應」。
